莆教〔2019〕20号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实现教育强市奋斗目标,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的意见》(闽教师〔2017〕15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区)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闽教师〔2017〕77号)精神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所有教师进修院校全面实现办学标准化,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培训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教师培训体系进一步健全。市教师进修学院建成全省示范性市级教师专业发展基地,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等5所教师进修学校建成省级示范校,湄洲岛和北岸两个管委会机构健全。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配齐学科教研员
各级相关部门要根据教师进修院校功能职责,合理确定教师进修院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结构比例。专任教师数要达到所在县(区、市)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8‰以上。市、县区教师进修院校要配齐中小学、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各学科专任教师,确保每学段、每学科有1人以上;北岸、湄洲岛两个教师进修学校可以依托中小学,配齐各学科专兼职教研员。逐步提高市教师进修学院中、高级职称比例,目前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按教师总数的90%核定,其中高级教师占45%。县区进修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逐步提高专任教师学历水平,到2020年,市、县两级教师进修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应占教师总数的80%以上,其中研究生学历要达到10%以上。
2.配强学科教研员
各级教师进修院校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专职教师聘用和聘任程序,优化专职教师队伍结构。各级教师进修院校新引进的教研员原则上应同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教学第一线有5年以上教学经历的优秀教师,对特级教师、省教师技能大赛一等奖、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和领衔名师,年龄可放宽到50岁。从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聘用,超出核准岗位数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特设岗位。
3.加强专职教研员培训培养
教师进修院校专职教研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不少于20天的学科研修或培训者培训活动,县(区)级教师进修学校专职教研员每学期至少20天到中小学听课、调研、参加教研活动、指导教学研究。每3年内必须有一个学期时间到中小学挂职锻炼或兼任教学工作。有计划地在教师进修院校中培养和配备一定数量的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4.加强兼职教研员队伍建设
根据教师进修院校的性质和任务,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聘请有关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社会各行专业人才以及优秀中小学教师作为兼职教研员,充分发挥兼职教研员的优势和特点,参与本辖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教研工作。兼职教研员人数应按不低于专职教研员人数的1︰1比例配备,实行三年一聘。要明确兼职教研员的工作任务、管理制度和报酬待遇,努力建设一支集培训、教学、科研、视导于一体的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研训队伍。兼职教研员每月予以600元的工作补助,由县区教育局从学校的综合奖补资金中统筹安排,由教师所在学校发放。
(二)加强科研人员队伍建设
1.推进教育科研工作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要有专人负责教育科学研究,开展教育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教育政策法规以及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开展基础教育面临的问题进行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研究;建设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平台,做好全市教育重大课题的规划、申报、立项、跟踪、结题等管理工作;指导县(区)教育科研部门及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科研及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推广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成果;举办教育学术研讨活动,组织优秀科研成果的评选工作;完善市、县(区)、学校三级教育科研支撑体系。
2.加强命题研究工作
市教师进修学院要加强基础教育命题研究、质量监测和中、高考命题研究,收集教考信息;组织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试卷命制,做好质量分析与反馈;建立市中小学命题专家库,做好命题库人员的管理和业务提升工作;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命题培训,提高试题研究及命题能力。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保障基本校舍规模
市县(区)教师进修院校要按照同时可开展500人左右的培训规模进行规划建设,每所教师进修院校占地面积不少于20亩,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现有用地和建筑面积不足的地方,要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扩充学校用地、新增建筑面积,保障教师进修学校用地和建筑面积满足培训需求。北岸、湄洲岛两个管委会教师进修学校可依托中小学建设可同时容纳200人左右的培训规模使用的专用功能室。
2.完善设施设备配备配置
各级教师进修院校要按照教师培训、专业发展要求,配备相应的功能教室及相关设施设备,包括适用于各学科教师培训的实验室、远程教育实时交互教室、多媒体教室、微格实验室、教育心理实验室以及图书室、阅览室、资料室等,特别是要加强卫星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等远程教育必备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开展远程培训和网上双向视频系统教学需要。鼓励县(区)级教师进修学校与县(区)级教研、电教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新型的现代化教师培训机构。扩大继续教育经费支出渠道,凡因培训工作所需的设备添置及与教师培训、教育科研、常规教研工作有关的教科研训各项支出,允许在继续教育经费中列支。
3.加强教育资源建设
利用网络资源和教师社群,突破时空限制,实现专家和教师、教师与教师间的互动,提供网络研修服务和网络教学研讨;能为教师提供同步课程资源、专题性素材、知识点学习(探究)工具、学科编辑工具等多种形式的备课支撑平台,能将资源库、题库有机集成,支持与多媒体互动教学系统的融合。设立教师阅览室,各类报刊、图书资料(含电子)不少于3万册,数字教学资源总量不少于1500小时,且三年内更新率不少于15%。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将教师进修院校建设作为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当地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教育行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负责协调教师进修院校建设有关问题,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在编制、岗位设置和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各地要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加强教师进修院校领导班子建设,并对领导班子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确保教师进修院校管理运转科学高效。
(二)加大经费投入
教师进修院校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各级政府部门要确保对教师进修院校的经费投入,按照当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2~2.5%比例,计提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并纳入当年度同级财政预算,其中教育强县(区)要达到2.5%以上。根据教师进修院校研训人员需常年进基层学校指导服务和经常外出学习的工作性质,适当提高办公经费标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教科研工作经费、质量检测经费和研训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建设、改善费用。市教师进修学院开展的教师培训所需经费,除了市财政安排外,按照财权和事权相匹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市教师进修学院组织各县区所属中小学教师参加的培训经费,由属地政府财政承担。县区(管委会)一般预算内教师培训经费分年度拨付到教师进修学校的比例应不少于60%,其中教师下乡教研、培训、装备建设与维护、水电、办公、旅差等费用均可在培训经费中支出,以保障教师进修学校正常运转和开展培训需要。各中小学校的教师培训经费除一般预算内拨付外,还应按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经费,专项用于教师培训工作。市县(区)教师进修院校和各学校可根据培训需要,组织(或派出)教师异地培训,组织(或派出)教师参加非教育系统举办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培训。
(三)完善激励机制
教研员是全市教育教学工作的引领者,对于提高全市教育教学质量,建设教育强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要积极拓展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引进优秀人才充实教研队伍;要积极搭建平台,为教研员提供更多学习、培训和提高的机会,拓宽教研员的发展空间;要创造更多的条件发挥教研员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健全教研员发展的激励机制和优秀教研员的奖励机制,不断提高教研员待遇。
(四)加强评估与督导
实施县(区)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在2022年前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并在标准化基础上建成一批示范校。将教师进修院校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对县督导”评估和市对县(区)、管委会教育工作绩效考评体系,并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教师进修院校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市县区教师进修院校与标准化建设评估标准存在的差距一览表
莆田市教育局 中共莆田市委编办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人社局
2019年3月31日
莆教[2019]20号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进修学院建设的通知.doc